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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申请宅基地获得的房屋如何离婚分割?
发布日期:2014-04-03    作者:孙心远律师
因为集体土地在进行分配宅基地的时候,很多情况下会是以父母的名义进行申请,那么这时所建造的房屋就会产生权属问题。具体分割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分。
     (1)他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你们婚后居住使用,你能否要求分割?
      他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你们结婚居住使用,如果房屋是他的名义报建的,该房屋能否作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你们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视为对他个人的赠与,你无权分割。若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你们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婚后与他父母一起申请宅基地并共同建造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农村宅基地大多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审批的,因此由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房屋,属于整个家庭的共同财产。在你们夫妻离婚时,应当首先从中分割出属于你们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然后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再进行分割。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你要求对上述家庭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但你们各方所有的房产份额又无法确认的,法院一般是先对你们夫妻双方所有的其它财产先进分割,对于房产的分割,则是让你另外提起分家析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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