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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案之巧妙利用听证会维权
发布日期:2014-04-02    作者:李三勇律师
【案情简介】
李文才(化名)在昌平东关有一处面积约30平方米的私房。2007年,该房被划入昌平市政道路拆迁工程拆迁范围。拆迁单位欲以20万元人民币对其进行拆迁补偿,李文才认为价格过低而予以拒绝。
2008年的3月、7月,拆迁单位分别向昌平区建设委员会、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提出拆迁裁决申请。同年7月中旬,昌平区房屋管理局向李文才下发拆迁纠纷裁决书。8月中旬,李文才接到昌平区房屋管理局做出的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强制拆迁,似乎不可避免!
情急之下,李文才慕名来电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委托拆迁律师李三勇代理其案。
【办案经过】
第一阶段:慎重应对听证会!
律师的工作往往与“救人于危难之中”相辉映。介入该案时,距离听证会的召开仅一日之遥。要阻挡强制拆迁,听证会是必须慎重对待的第一关口。
听证会是表达民意、听取民意的程序。在这道程序中,李三勇律师围绕一个核心思想,即昌平区房屋管理局做出的《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之无效,从拆迁许可证到评估报告层层予以批驳。这道程序的法律运作为后续工作的展开稳住了局面!
 
第二阶段:对拆迁裁决书提起行政复议!
本案目标甚为明朗,即阻挡强制拆迁。那么,阻挡拆迁裁决的效力发生即是改变当事人房屋命运的转捩点。如何阻挡?继听证会召开完毕之后,李三勇律师代理委托人对拆迁许可证启动行政复议程序。在行政复议的答辩中,李三勇律师从七个方面呈词拆迁裁决书应撤销之缘由。
200811月初,委托人接到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延期一个月做出的复议决定书——撤销昌平区房屋管理局的行政裁决书!
拆迁裁决书撤销了,委托人的房子保住了,迄今傲然屹立于七零八落的拆迁区内,彰显了法治的又一次胜利!
【律师说法】
本案从开始到结束,用时两个多月,打掉了已生效的拆迁裁决书,堪称速战速决,且成果不菲。它留下来的思考不少,凝练地说来,涵盖以下几点:
第一, 听证会应当予以重视! 听 证会这道程序在我国的历史并不悠久,故而大多数人对此没有确切的认识,认为其仅仅是一道“程序”而已罢了。实则不然!听证会是人们,尤其是身陷囹圄的人们 堂而皇之宣告其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一个过程,维护其权利庄严不被侵犯的一个过程。本案的听证会即为复议拆迁裁决书奏响了趋于明朗的旋律。
第二, 发现对方的违法行为。 一 项拆迁工程的实施,前后要履行多道程序。而结合现阶段现实状态,拆迁方的违法行为并不鲜见。那么,既然权利不是跪求而来的,我们就应当尽可能多地发现这些 既存的违法行为,并将其转化为维权利器。本案之所以能够成功地撤销拆迁裁决,原因不在于我们有多么地巧言善辩,而在于我们将做出拆迁裁决的违法之处一一纰 漏,将其批驳得体无完肤,拔掉了法律对其维护的基础,即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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