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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及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发布日期:2014-04-01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与被告徐某感情不和,王某要求离婚,并希望儿子徐某某随原告王某生活。徐某及其家人不同意离婚。
接洽经过
王某找到洪娟律师处咨询,在详细了解本案案情后,洪律师认为鉴于徐某及其家人坚决不同意离婚,建议王某通过诉讼离婚。
焦点问题
王某与徐某的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如果离婚,孩子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洪律师观点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要综合考虑双方有没有因感情不和、有无分居满两年、有无经常争吵、有无家庭暴力,有无吸毒、赌博恶习的情形等。法院一般要全面考虑各方面条件,综合考虑哪一方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本案中,徐某存在家庭暴力,不利于孩子健全人格的培养,且王某的父母愿意帮助王某带孩子,王某的有固定的住所及稳定的收入,性格开朗,文化水平较高,律师搜集相关的证据,向法庭提交孩子随王某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有利的相关证据。
处理结果
法院审理后,洪律师做了大量工作促成双方调解,最后王某与徐某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儿子徐某某随王某生活。原告王某对调解结果很满意,被告徐某也没有抵触情绪,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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