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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日期:2014-03-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张先生和李女士原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但因为双方性格生活背景差异过大,张先生和李女士在结婚十年后,准备协商离婚,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张先生提出,李女士的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而李女士不同意对她的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认为这是她的个人财产,因为住房公积金在退休前不能提取,养老金李女士要在20年后才取得,现在养老金是多少都不请楚,怎么能进行分割呢?
  那么,李女士的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204年4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目婚姻法>若干的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明确划定,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目财产,应予以分割。
  所以,李女士的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养李女士生在退休时才能确定具体能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现在是不确定的。所以只有在李女士真正领取养老保险金时,张先生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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