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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宪法考点精讲:国务院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14-03-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考宪法考点精讲:国务院会议制度。

1.国务院的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由全体成员组成;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宪法》第88条第2款)。

【提醒注意】

国务院秘书长也属于国务院常务会议成员。

2.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的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宪法》第88条第3款)。

3.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国务院组织法》第4条)。

【例】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主任属于国务院全体会议成员

B.国务院秘书长有权参加国务院常务会议

C.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总理召集,常务会议由国务院秘书长召集

D.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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