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后进行经营活动引起债务怎么办?
法律案例
2011年6月,A服装有限公司因违规经营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原本依照法律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当进行清算,之后公司法人资格丧失。但在2012年3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大股东姚某却隐瞒了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这一事实,与B纺织有限公司一连签订了九份销售合同,向C公司购买布纱及服装面料。A公司在收取货物后,支付了部分货款,余下货款八十万一直未予支付。C公司经过多次催讨无着,准备起诉A公司及其大股东兼法定代表人姚某。A公司对此咨询律师。
律师解答
依照法律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当及时进行清算,之后公司法人资格丧失,公司归于消灭,不能再从事经营活动。上述案例中,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姚某故意隐瞒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的事实。因A公司早已无财产偿付债务,债权人C公司的债权根本无法实现。依照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姚某应当对C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律师提示
类似上述A公司这样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非法继续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形,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普遍性,一旦发生纠纷,交易相对方的利益往往难以保障,债权人债权利益难以实现,不但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还会诱发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鉴于此,笔者建议工商部门强化企业登记管理和吊销企业的清理工作,逐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退出机制,并加强对怠于清理甚至冒用此类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以从源头上对此类不规范现象可能发生的危害进行有效防范。同时,企业在与其他企业进行商业交往时,应对对方的主体资格等方面进行谨慎调查,能够有效避免企业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