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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商法精讲:上市公司收购
发布日期:2014-03-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考商法精讲:上市公司收购。

1、预警制度

(1)达到5%,需要3日内报告、通知和公告,且该期间不得买卖股票。

(2)达到5%后,每增加或减少5%需要报告和公告,且报告、公告期间和报告公告结束后2日内不得买卖股票。

2、要约收购

持股比例达到30%的,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可以全部也可以部分。

3、收购期限: 30-60日

4、收购要约不可以撤销但经过批准并公告后可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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