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位继承
一、概念
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卑亲属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死亡的继承人由其直系卑亲属代替他继承遗产。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他行使继承权以取得遗产的人是代位继承人。
二、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2、只有生前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其直系卑亲属才有代位继承权。如果死亡的继承人生前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或者被依法剥夺继承权时,则其直系卑亲属就没有代位继承权。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是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可以是婚生子女,也可以是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20条规定,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由于代位继承只是代替已经死去的继承人继承,所以不论代位继承的人数多少,他们代位继承的遗产只能是其直系血亲尊亲属应继承的份额,并对此进行再分配,而不能同其他法定继承人一样按人分配。
三、《继承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