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分类转让变更业务指南(试行)》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分类转让变更业务指南
(试行)
为规范两网公司(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STAQ、NET系统公司)、退市公司(包括新挂牌的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工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办券商填写《分类转让变更业务通知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
二、主办券商须于T-3日(T日为分类转让变更生效日)下午3点前将上述通知表和其他所需证明文件一同传真(传真号:010-63889674)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电邮地址:ywbl@neeq.org.cn),同时电话确认收悉(电话:010-63889549)。
如主办券商在发送通知表当日下午4点前发现所填写的分类转让变更业务有误,应当立即修改并重新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送新的申请材料,同时注明“以此件为准”字样。
如果在T-2日后(含T-2日)发现有误的,或者在T日发生须采取临时暂停转让措施等异常情形,主办券商应当及时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联系,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视情况确定处理办法。
三、公司分类转让变更生效。
附件:挂牌公司分类转让变更业务通知表
附件
分类转让变更业务通知表
分类转让变更业务通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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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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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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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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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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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2、股东权益:_____________(元)
3、公司最近年度净利润:___________(元)
4、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是 否□
5、公司是否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恢复上市、股票转让协议书》: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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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当前转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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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转让五次
□ 周转让三次
□ 周转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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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申请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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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转让五次
□ 周转让三次
□ 周转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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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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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证券公司(加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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