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成功辩护,免于刑事处罚
发布日期:2014-02-12    作者:110网律师
这是2013年令我最为骄傲的一件刑事辩护案。这案在河池、广西轰动的一个案,本案涉及非法采矿、非法买卖爆炸物、安全生产事故、隐瞒安全生产事故不报和包庇五个罪,共抓19个人。最后起诉15个被告人,起诉中我的被告人被列在第8位,涉及罪名是非法采矿罪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可见问题不小,更可怕的是庭审时,公诉人建议判其有期徒刑7年6个月。我通过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深入研究分析,与同行讨论交换意见,我为其作无罪辩护。判决结果为:不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采矿罪免于刑事处罚。这结果已经是令人兴奋了,因为本案的最高刑19年,罚金50万元,最低1年6个月,罚金5万元,只有我的被告人得到免于刑事处罚,他在除夕前两天回家团聚了,也免受经济负担。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