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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是购房还是分割?
发布日期:2014-01-28    作者:110网律师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拆迁补偿案件的意见,公房动迁中,同住人对获得的公房拆迁货币补偿款,后用于购房还是予以分割不同意见时,一般用于购房,具有下列情形时,也可以分割动迁补偿款:     一、同住人之间矛盾尖锐,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二、分割不至于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或当事人同意实物分割动迁安置款。
  因此,在案件司法实践中,对于拆迁补偿款一般是用于购房,但是如果有法定的情形出现的,还是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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