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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气污染防治细则将出台 处罚不设封顶额
发布日期:2014-01-21    作者:柴建民律师
北京大气污染防治细则将出台 处罚不设封顶额
来源: 北京晨报2014年01月20日 发布时间: 2014-01-20 10:54 阅读次数:

  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昨天举行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主题为“审议实施法规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陶世欣、市环保局副局长方力回答了媒体的提问。针对大气污染条例执行细则,方力称,将尽快出台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则,保证执行过程中公开公正,每处罚一例,都会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方力表示,环保也是生产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要通过执法与社会监督,让“恶意排污企业”变成“过街老鼠”。   最新措施   将出“自由裁量权”细则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具体执行需要一系列细化的配套制度和标准。在回答北京晨报记者提问时,方力指出,条例中涉及的部门,包括市环保局在内,都会尽快出台相关的细则和条例,马上要解决的就是“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在这里,我可以承诺,新条例出台后,在执行过程中,尤其是处罚,一定会公开、公正。包括处罚的额度在内,每处罚一例,都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方力说,在处罚的同时,环保局自身也在接受公众的监督。在执行过程中,要举行听证,允许被处罚企业有异议。   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   用高科技监控机动车排污   有媒体提问,条例中对于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将处以300元至3000元的处罚,但面对北京540万辆的机动车,这样庞大的移动污染源如何巡查落实?   李小娟表示,地方政府在规定相关行政处罚的时候,的确有一些地方处罚的力度还不够。李小娟说,国家层面的环境法和大气法也正在修订中。“很多处罚力度都在提升,比如‘按日计罚’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就写进去了。如果国家层面的法规实施后,北京就可以按照上位法执行。”   方力也表示,细则出台后,不可能达到“人人叫好”的效果,但关键是要把所有的目标指向排污者。“比如,德国的公路上少有警察,也没有摄像头,前面的车闯红灯了,后面的车就会拍下来举报,这就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监管。”方力说,针对机动车这种移动源的监测,将会使用遥感等手段,未来还会使用更加高科技的手段。   京津冀加强信息共享   关于今年京津冀地区联防联控工作,方力介绍说,春节后马上要开第二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联防联控的工作会议。今年,京津冀地区在交流分享治理大气污染经验的同时,还形成了互相竞争的机制。“每次各个省市到一起开会盘点自己工作的时候,我们都感受到了无形的压力和鞭策,其实这是一种良性的互帮互学机制。”   此外,京津冀地区还要进一步加强现有的空气信息共享,要统一对重污染情况进行预测,这样预测的准确度要高于仅以北京地区空气的状况和气象条件作出的预测。同时还要加强联合执法,破除地方保护。   关于处罚   不设封顶额即上不封顶   市人大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说明时提到了“上不封顶”的处罚形式,但条例的罚则中却看不到“上不封顶”的具体字眼。在提问环节,北京晨报记者就此问题向李小娟提问。   对此,李小娟回应说,“上不封顶”只是一个通俗的说法。此前在审议过程中,涉及到按倍数罚的条款,设定的最高限额是100万。但是代表在讨论过程中认为,“为什么要设定一个封顶的数额?如果是恶劣行为,就不应该封顶,罚倒了算。”结合大家提的建议,此次的草案将封顶的数额取消了,所以大家在条文中看不见。但实际上如果重复违法,每一次都要受到处罚,没有设置封顶线,等于在实际操作中就取消了封顶,实行处罚“上不封顶”。   严重事故不能“以罚代刑”   草案第128条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李小娟表示,本条罚则是区分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本意是不能“以罚代刑”。   “构成刑罚,就依照刑法进行处罚。”李小娟说,比如曾经有过重大污染的事故,甚至死人、伤人的重要事故,涉及到这类事故就不能“以罚代刑”,而是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回应焦点   为何“停车3分钟熄火”未设处罚?   备受市民关注的“停车3分钟熄火”引来代表们热议。对于这项条款为何未设处罚条款,李小娟表示,“停车3分钟熄火”在立法前曾多次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考虑到“处罚成本”的问题,没有设定处罚条款。   李小娟坦言,“实事求是地说,这个问题是一个经验性的数据,参照了环境管理很严格的国家。制定这个条款,主要是对文明驾驶行为进行引导。“没有规定处罚,是从成本考虑的,不可能让那么多人看着车主到底有没有3分钟熄火,而一旦违法就是严罚,如果这样规定,就会带来很大的社会成本。”   企业排污信息公开是出于什么考虑?   草案规定,企业排污信息要公开。对此,方力表示,要重点推进排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更多的企业达到“排污信息公开”。   方力说,希望条例颁布后,能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好的社会氛围,“比如,炼钢一定会排污,但是社会发展需要炼钢,这就要有一个标准。对于那些‘恶意超标’的企业,就要把他们变成‘过街老鼠’。”   燃放烟花对空气质量有多大影响?   对重污染天气的预判,方力说,空气质量的预报要比天气预报困难得多,因为空气质量的预报是建立在天气预报的基础上的,而且与当前各个方面的排污测算都有关系。“比如,前不久说要下小雪,如果下雪了,那我们的预判就是空气会好很多,但是下雪前,空气的质量恰恰是很不好的。”   方力表示,现在对于空气质量的预报,参考的不仅是北京的各种信息,还包括周边省市联防联控信息的共享,这使北京空气质量的预报准确率比以前有所提高。   方力还通过媒体向公众做了“科普”:重污染一天就有可能对全年的污染浓度贡献1微克。“如果除夕和正月十五大家都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量,或者基本不燃放的话,就有可能使全年的平均污染浓度降低。”   记者 邹乐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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