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行政法辅导:行政处罚案件
发布日期:2014-01-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惩戒。
1、人身罚,以公民人身权的限制或者剥夺为内容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和行政拘留。
2、财产罚。即以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财产权为内容的行政处罚。
包括:A罚款。注意区分作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罚款予行政处罚的罚款的区别。“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其中“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虽然也适用了罚款一词,但是属于执行罚而不是行政处罚。B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资格罚。即以剥夺或者限制公民从事特定行为的资格为内容的行政处罚。主要形式是小小或者暂扣许可证和执照。凡是行政机关颁发的具有许可性质的文书都应当视为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范畴。
4、行为罚。即责令公民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行政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机关可以通过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两种方式实施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