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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辅导:《刑事诉讼法》辅导之死刑复核程序
发布日期:2014-01-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死刑复核程序

  (一)死刑核准权

  死刑核准权一律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结果

  1、核准死刑

  2、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3、改判

  4、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数罪和数个被告人案件的符合程序

  针对数罪并罚案件以及一人有两罪以上的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如果其中悲愤犯罪或者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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