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在接受委托之后,主要办理哪些专利事务?
在提出申请前,为发明人提供是否申请专利的咨询。向发明人说明,其发明应当寻求专利保护还是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申请专利要考虑发明的经济效益,如果该发明应用范围窄,没有经济潜力,申请后还要每年支付大笔的专利维护费,那对于发明人来说申请专利的意义就不大。这时专利代理人就应当建议发明人放弃申请专利,转而从商业秘密的角度寻求保护。因为申请专利过程要求发明人向公众公布其发明的内容,一旦申请不成功,发明人的发明就成为公用的资料,也就无从避免第三人使用了。专利代理人应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判断发明人的发明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情形或者是否有害公共利益,是否属于我国专利法规定得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如果发明人作出要申请专利的决定,专利代理人应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有关最新形势,就该项专利申请应向那些地区和国家提出为发明人提供咨询意见。
专利代理人要替发明人撰写申请文件,向专利局提出申请。专利申请文件不仅是法律文件,也是技术文件,其准备工作要求细致而严谨。专利代理人在起草申请文件以前,应详细了解发明的全部内容,分析、研究那些可以构成发明的技术特征,并在权利要求书中确定作为权利要求内容的那些与发明本质相联系的技术特征。在完成申请文件的编制工作之后,专利代理人应协助申请人及时向专利局提出申请。
在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文件,确定申请日和申请号后,专利代理人在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阶段要继续为发明人提供服务。如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在申请日期一定期限内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的要求,协助专利申请人修改发明书和权利请求书,答复审查员的实质审查报告。在专利审批阶段,专利代理人还可以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协助申请人办理撤回专利申请,对专利局驳回专利申请不服的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协助专利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起诉。
专利申请成功后,在专利有效期内,专利代理人要代替申请人缴纳专利维护年费。专利人取得专利权后,专利代理人应就专利实施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是采取自己实施的方式,还是采取进行许可证贸易或者转让专利权的方式等。在进行许可证贸易时,专利代理人应根据市场需求、技术受让方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等因素帮助当事人确定转让条件,并可代理当事人参加谈判、起草和签署许可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