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国际私法辅导:反致的类型
发布日期:2013-11-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直接反致:对某一案件,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或外域法,而该外国法或外域法的冲突规范却指定此种法律关系适用法院地法,结果该法院适用了法院地法;
转致:对某一案件,甲国或甲地区法院根据本国或本地区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法律,而乙国或乙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结果甲国或甲地区的法院适用了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
间接反致:对某一案件,甲国或甲地区法院根据本国或本地区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法律,但乙国或乙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而依丙国或丙地区的冲突规范的指定却应适用甲国或甲地区的法律,结果甲国或甲地区的法院适用了自己的实体法;
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对某一案件,甲国或甲地区法院根据本国或本地区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法律,而乙国或乙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但丙国或丙地区的冲突规范反向指定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的法律,最后甲国或甲地区法院适用了乙国或乙地区的法律。
完全反致:中国关于反致问题的规定:我国合同领域不接受反致制度;民事领域也不接受反致。因此,涉及中国的案例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