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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金是否可以继承?
发布日期:2013-11-07    作者:110网律师
人身保险金是否可以继承?
【案例简介】
  徐某在空难中丧生因其生前投了人身保险,所以保险公司依合同支付了笔保险金给作为保险受益人的徐某妻子。其妻取得保险金后,徐某的儿子知道此事后提出:这笔保险金是父亲的遗产,应当由他和母亲均分,母亲则认为:自己是保险合同的唯一受益人,保险金应由自己一人取得.于是双方发生继承纠纷。
 
【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在下列情形之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 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人身保险分为未指明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两种。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保险金;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本案,徐某所订立的保险合同指定的受益人为徐某的妻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只能由徐某的妻子获取保险金,其他人都不享有此项权利,因此徐某的儿子对这笔保险金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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