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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售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商品房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13-11-07    作者:110网律师
出租出售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商品房合同是否有效?
答:房屋所有权人出租、出售属于自己(产权没有争议)的房屋,是其行使对所有物收益、处分权的行为。在产权无争议的情况下,其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不因所有权人于缔约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无效。虽然合同是有效的,但从保护购买人利益角度来看,购买上家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仍需谨慎。因为如果双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此时出售方仍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话,购买方无法要求出售方直接将房屋过户登记在购买方名下,只能要求出售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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