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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定金与订金?
发布日期:2013-10-25    作者:聂晓东律师
如何区分定金与订金?
  老赵去年12月底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订了台车,当时交了10000元定金,但交完定金他思来想去觉得现在油价太贵,汽车的养护维修也要花费不菲,又不想买车了。”当他拿着协议找车商退车时,车商说,车可以退但定金不能退。当老赵听了车商的话很是恼火,那么车商的话有没有道理呢?
  答:笔者认为老赵将定金理解成了订金,从而错误的以为在自己违约的情况下还可以要回定金。其实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它们具有以下重大区别: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担保性质。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4、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由此可知本案中老赵违约在先,是不能要回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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