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含义: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法律后果。
【注意】
(1)引起法律责任的原因有三:
①违法行为
②违约行为
③基于法律的规定。如《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有违法行为一定有法律责任,但是法律责任不一定都是由违法行为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