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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应向公安部门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13-10-21    作者:聂晓东律师

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应向公安部门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经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审核同意 (中外合资 、外商独资经营的应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审批),方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办开业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申办机动车维修行业务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请书;
  2.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
  3.从业人员登记表;
  4.治保会登记表;
  5.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证明;
  6.房产产权或使用证明,方位图、平面图;
  7.法人代表任命书、身份证复印件;
  8.合资企业需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复的复印件一份;
  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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