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还没过户就被法院查封,怎么办?
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案例: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由于卖方的其他债权人诉讼追债,法院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那么买方还能继续要求卖主履行合同,办理过户吗?
实践中具体案情各有不同,有的已经交房有的没有交房,有的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有的仅支付了部分房款,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笔者也曾代理过一起类似案件。
根据北京市高院的规定,在审判阶段,如果买方要求办理过户的房子已被法院(本法院或其他法院)查封,审判法官是不会支持办理过户请求的,尽管该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有效,但因法律上履行不能法院并不支持办理过户。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买方在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入住,且自身没有过错的,法院是不应该查封该房产的,已经查封的,买主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提出执行异议,维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