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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办,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流程
发布日期:2013-09-20    作者:连会有律师
一、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办
1、怎样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出了交通事故后,司机有责任主动保护现场,在民警没有到达现场前,遇移动事故受伤者送医院抢救时,要对伤者的躺卧位置和姿态设置标志。总之,凡有必要移动现场任何有关事故的物品,包括人、车、散落物品等,都应标明原始位置的标记。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切勿不作任何标记就擅自将事故车开动驶离事故现场,送伤者去医院。
2、肇事司机驾车逃跑怎么办
交通事故受伤者或目击者,在发生事故后,首先应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及肇事车辆的外部特征,立即报警。遇肇事司机驾车逃跑,应注意保护原始现场,保全物证,及时报警。对肇事逃逸者,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将予以吊销驾驶证从严处罚。对举报肇事逃跑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表彰奖励。
3、肇事当事人怎样自我保护
事故发生后,在公安人员没有到达之前,肇事司机除了打电话报警外,应设法叫单位同事或亲友前来协助。除公安机关外,任何单位、任何人都无权扣押肇事车辆以及各种证件。公安机关暂扣车辆及证件时,应给当事人开据暂扣凭证。暂扣凭证应有执行机关及执行民警的印章。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流程
(一)无人受伤时:
1、肇事当事人须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按现场处理民警预约的时间到大队事故中队办理有关手续。
2、提供本方和对方维修车辆的保险委托手续。
3、视事故损失情况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属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单位提供担保后,经主管领导或法人代表加签意见可减免保证金)。
4、事故中队政务组办理车辆放行、交费、交纳保证金手续。
5、带齐车损报告(经保险公司核定)、照片、维修发票、拖、停车费票据等,到经办民警处办理结案手续。
(二)有人身伤亡、车损时:
1、肇事车方:
1)如实诉述事故发生的全过程,按现场处理民警预约的时间到我队办理有关手续。
2)提供车辆保险委托手续。
3)提供伤者证件、本市区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经车辆经检验后办理放行手续。
4)须定期(按疗程)7天内向交警部门反应伤者治疗情况(凭医院证明)
5)伤者治愈出院后,凭出院证明书到调解组办理法医检验委托书。
6)带齐医院结帐单据、法医鉴定书、出院证明书、车辆估损报告等前来办理结案手续。
2、受害方
1)提供当事人(指受伤者)书面委托书。
2)提供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
3)单位证明、工资证明、医院护理证明、交通费用票据、护理人员身份证明、工资证明。
4)经鉴定伤残(属一-五级)的伤者,需到当地政府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家庭供养证明并加盖印章,提供及被抚养人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
5)被抚养人当中如有丧失劳动能力或残疾者,须提供县以上专科医院证明材料,并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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