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皇甫瑞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案—如何正确把握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件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
发布日期:2013-09-20    作者:110网律师
皇甫瑞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案—如何正确把握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件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
一、基本情况
案由: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
被告人:皇甫瑞,男,1962年4月26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奉化市人,小学文化,农民,住本市溪口镇畸南村。因本案于2002年6月11U被取保候审。
二、诉辩主张
(一)人民检察院指控事实
2002年6月7日,被告人皇甫瑞在奉化市溪口镇畸山武岭石材厂为了替该厂有线电视用户江赛燕偷接电视信号,先后两次爬上厂门口的水杉树,采用针戳等方法,刺戳经过水杉树旁的有线电视光缆,企图通过缝纫针搭着光纤倫接有线电视信号,结果造成有线电视光缆数根光纤被戳断,导致当地近2_户用户信号中断达5小时之久,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元。
(二)被告人的答辩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皇甫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称偷接有线电视信号,造成有线电视光缆被戳断是意料之外的。
三、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和证据
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査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四、判案理由
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皇甫瑞为了替他人偷接电视信号,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且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
五、定案结论
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根据《中飧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4条第2款、第72条第1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皇甫瑞犯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判决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六、法理解说
本案行为人皇甫瑞实施偷接有线电视行为,主观心态是过于自信过失还是间接故意,成为本案定性的焦点。一种观点认为,皇甫瑞实施行为时的心理态度是持放任的心态,意即其是间接故意犯罪3皇甫瑞作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应该能认识到自己用剪刀钻、缝紉针戳光纜内芯的行为可能发生光缆线路断裂,使电视信号中断的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在意志特征上,仍决意实施之,其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故意,因而发生电视信号中断的后果并不违背其意志。皇甫瑞的行为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另一种观点則认为,皇甫瑞的行为反映在心理态度上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皇甫瑞在用针戳光缆内芯时,说“不要将里面的东西戳坏,否则要坏事的”。并且是斜着戳进光缆保护层,在具体行为上表现出很有节制,这说明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通过自己有节制的行为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是不希望发生光纤断裂、信号中断后果的。因而其心理态度表现
160?
为过于自信的过失。皇甫瑞的行为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
本案涉及的是犯罪构成中主观要件的法理问题,即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分。刑法理论中过于自信过失是指已经顸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而间接故意則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两者共同点表现为对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均有预见,而且均不是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由于两者具有相同点,因而司法实践中常常不易区分,以至无法对行为人正确定罪量刑。笔者认为,要正确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关键要把握以下三点:
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认识。过于自信过失和间接故意虽然都预见到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但对可能性是否会转变为现实性,即实际上发生危害结果的主观认识是不同的。持间接故意心态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并未发生错误的认识,其主观上的认识与最终发生危害的客观结果是一致的。而持过于自信过失心态的行为人虽然也预见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但主观上认为,凭借他的能力、技术、经验和某些外部条件,实施行为时,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会转化为现实性,即他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客观事实发生了错误认识。本案皇甫瑞就错误认为凭借自身的有节制的行为是不会导致光缆光纤断裂及用户信号中断的后果,其主观认识与最终发生的客观结果是矛盾的。
行为人避免危害结果发生采取的客观行为。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虽然都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但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在不希望的同时也不反对、不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因而也就不会凭借什么条件和采取什么措施去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而是听之任之,有意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过于自信过失的行为人不仅不希望而且也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即排斥、反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在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行为人基于一定的条件,如行为人自身具有的技术、经验、知识、客观行为等因素,而仍然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并因而实施该种行为。本案中,皇肃瑞基于一定的条件,即在实施具体偷接行为时斜戳光缆线,来避免光缆线光纤断裂后果的发生,并且轻信自己的这一客现行为能够避免光缆线光纤戳断的后果发生。只不过事与愿违,危害结果最终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3.行为人轻信避免危害结果发生所依据的条件。司法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认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是否属于过于自信过失,前提条件必须是该行为人有这方面的专业技术或者有从事这类工作的实际经验。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本案皇甫瑞本身不具有搭接光缆线的业务技术,也没有从事过这方面工作的实际经验,单凭道听途说,就私接光缆线,其所谓的“轻信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没有任何客观基础的,因而其所实施的行为是放任的间接故意,而不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其实,这种观点具有片面性。过于自信过失的行为人相信危害结果不会发生是以一定的条件为根据,但这个条件并不仅限于有专业知识或者有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实际经验。刑法理论表明,使行为人相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条件,大体可以分为三类:(1)主体条件。即行为人利用自身能力避免危害结果,如一定的技术水平、半富的工作经验、自身的行为等。前面所说的就指的是这一类。(2).客观条件。即行为人借助行为时的客观情况用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性能良好的机器、某种自然力、一定的客观环境等。(3)他人的条件,即他人的行为。这往往也是行为人认为自己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可以依赖的条件。总而言之,行为人赖以相信自身行为不会发生危害结果的条件很多,而不是像有的同志所认为的仅仅只有主体条件。当然,行为人凭借的上述条件判断自身行为不会发生危害结果发生,都是草率进行的且往往是错误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发生法律规定的危害结果,从而成立过失犯罪。
综上分析,皇甫瑞在实施偷接光缆线过程中,自认为凭借自己有节制的客观行为可以避免光缆线光纤断裂的危害结果发生,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其主观心态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而非间接故意。
因此,法院对皇甫瑞以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是正确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