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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吸毒恶习,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发布日期:2013-09-10    作者:110网律师
丈夫有吸毒恶习,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吸毒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中,好像距离健康的家庭很遥远,但是最近,却总是有网友咨询长沙离婚律师余宇博士,如果丈夫有吸毒的恶习,法院会判决离婚吗?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个有吸毒恶习的离婚诉讼的案例。
【案例】
王小姐与李先生经人介绍认识后两个月就结婚了,一年后生下了女儿。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李先生一直由吸毒恶习,婚前被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婚后不到一年,又被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2年。王小姐对李先生彻底失望,坚决要求离婚,于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戒毒所开庭审理了王小姐与李先生离婚纠纷,最后法院支持了王小姐离婚请求,并将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了王小姐。
【长沙离婚律师案例评析】
  本案王小姐与李先生因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定离婚理由“()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此对于很多网友提到丈夫有吸毒恶习,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的疑问,长沙离婚律师认为法院一般会支持,但是,长沙离婚律师也要提醒网友们注意证据因素。
  对于赌博,吸毒等恶习,在离婚诉讼中,一定要有证据提交给法庭。但是什么样的证据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判决离婚呢,除了大家能够想到的证人作证外,还有派出所拘留的证据,是最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比如张三在婚姻期间,有过两次因赌博、吸毒被派出所拘留的证据。还有本案中李先生因吸毒有两次被戒毒所强制戒毒的经历,这些都是非常有利的证据。因此长沙离婚律师提醒各位网友,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收集对自己最有利的证据,是离婚案件中最核心的环节。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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