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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遭受家庭暴力 她想结束25年的婚姻
发布日期:2013-08-31    作者:110网律师



 来源:江门日报 
 
  【案例】
  婚后长期被丈夫殴打
  今年51岁的蓝女士,与丈夫结婚已25年,婚后育有一个女儿,女儿已经24岁了,独自在外打工。婚后,蓝女士要求丈夫找工作,丈夫以工作不合适为由一直待业在家,家里的经济来源主要靠蓝女士打工来维持。自结婚起,丈夫常因经济问题对蓝女士施暴,此外,丈夫在酒后、性生活不和谐时,也会对蓝女士进行殴打,蓝女士的背部、大腿、手臂等部位经常伤痕累累。“女儿读小学时,我曾提出离婚,后因老公家人的挽留,又考虑到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我放弃了。”蓝女士说,直到近期,两夫妻在街上发生口角后,丈夫再次对她施暴,她忍不下去了,两人在街上大打出手。今年7月,蓝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蓝女士的遭遇说明了什么,遇到类似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分析】
  施暴者往往屡悔屡犯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婚姻家庭咨询师聂慧表示,这是一起包含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的家庭暴力案例。家庭暴力具有周期性,一旦暴力循环发生,就会周而复始,愈演愈烈,而施暴者往往屡悔屡犯,一般不会停止。
  蓝女士受暴力长达25年不离开施暴者,聂慧分析说,客观上,是蓝女士害怕丈夫的分手暴力,法律支持不够;而在主观上,则是蓝女士对家庭暴力知识缺乏了解,存在侥幸心理,对施暴人还抱有希望,为女儿利益着想,希望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与此同时,一个最关键的原因是,蓝女士已经习惯于这种现状,思想和行为都麻木了。家庭暴力不仅仅对蓝女士产生伤害,还会对女儿的成长产生伤害,生活在这种家庭中的孩子容易表现出敏感、情绪失控,甚至对家庭反感,进而影响到孩子日后的工作、生活和婚姻。  
  【处方】
  整合各方资源 全力抵制家暴
  聂慧表示,家庭暴力不单纯是个人隐私问题,更是人权问题、社会问题。家庭暴力就像一座座火山,无论喷发与否,负面影响远远超出家庭范围。所以,面对第一次家庭暴力必须整合各方资源全力抵制,如家庭成员、邻里、朋友、同事等,以及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医生、警察、医生等专业人士,他们都是及时制止或防止家庭暴力扩大的重要力量,其作用不容忽视。如专业人士,可以对施暴者进行辅导,了解施暴者的心理特征并分析,若施暴者精神上和人格上有障碍,即转介精神科医生;而对于心理正常的施暴者,要协助其认清对女性施暴的错误认知,改变将妻子当作自己的财产,完全忽略妻子自主权的错误观。协助施暴者学习新的尊重性家庭沟通方法,建立新的家庭沟通模式。
  受家暴妇女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广东金硕律师事务所的徐丹律师表示,应懂得学习使用法律来寻求保护。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依法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起诉。”同时,若因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的,徐丹特别提醒,一定要注意保留对方施暴的相关证据,如被施暴时的报警证明、验伤证明等,以便诉讼时更有力地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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