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请律师当法律顾问可以干什么
话题背景:我国自1980年起开始逐步建立并完善法律体系,截止到2013年3月份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换届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时间已经过去了30多年,本届领导人换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在总结全国人大的立法情况时提到,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立齐全,已经从立法阶段走向修法阶段。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可以从侧面说明我国社会已经初步走上了法治社会,也可以进一步从侧面说明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得不成为必须遵守、遵从法律生产经营的企业,否则的话,企业的利润再高,如果不按照法律规定经营管理,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对企业来说将是灾难性的。下面我从企业最熟悉的两个问题谈一下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重要性及律师能够为企业做什么。
话题一、企业的用工问题。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通过以上定义可以看出,企业是一个经济组织,既然是一个经济组织就意味着不是一个人在生产劳动,是很多人在生产劳动,企业的用工问题就理所当然的产生了。
如果一个企业建立了完善的劳动用工制度,企业可以很少与职工发生劳动纠纷,请律师打官司的钱省了,支付职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钱省了,支付职工工伤赔偿的钱省了,为打官司支付的其他钱省了,这就是企业建立完善的用工制度的法律收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用工必须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应当支付职工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仅仅的一张纸就可以让企业避免掉无缘无故支付职工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当然由于职工的文化素质有高有低,文化素质高的职工会配合企业签订,文化素质低的职工会拒绝跟企业签订,这也不要紧,只要企业能够保存好事职工主动要求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证据的话,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就可以不支付职工双倍工资;工伤大量发生是生产型企业最痛的伤口,但是企业的这个伤痛是是很好治疗的,法律从来都没有规定发生工伤了企业应当赔偿劳动者很多很多钱,法律的规定是,如果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话,职工发生工伤,企业应当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的范围之内代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谈到这个地方大家应该可以看出如何避免工伤赔偿问题了吧,那就是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就可以了,当然有的企业抱怨,工伤保险要求一交就得交一年的保险费,如果职工工作不满一年这个钱不就交冤了吗,这个问题可以解决,可以与职工约定一下如果工作不满一年工伤保险费职工也承担一部分就可以了。
如果一个企业想成长为经营稳定的成功企业的话,建立完善的用工制度是企业必须完成的一项工作,跨国企业及大型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职工人数众多,几百几千甚至上万,但是他们与职工发生劳动纠纷的情况很少,原因就是他们建立了完善几乎是完美无缺的用工制度。律师在建立完善的企业用工制度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并且有丰富的劳动纠纷案件处理的经验,完全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用工制度。
此外,企业建立完善的用工制度还有额外收益,(一)可以吸引优秀的人才到企业工作,大家都知道,优秀的人才都是很聪明的,他们不会跟管理不规范的企业长期合作,即使暂时到企业就职,也仅仅是把企业当成自己的跳板,一旦经验攒足了迟早是会离开的;(二)政府都是欣赏管理规范的企业的,如果企业管理规范了还有机会成为企业推介的明星企业。
话题二、企业的合同管理问题。
如果一个企业建立了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死账发生的概率会大大降低。企业死账产生的原因大体有两个,(一)在与合作伙伴合作的过程中没有保存好重要的证据,在合作伙伴赖账的情况下,企业被逼无奈只有起诉到法院打官司,大家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话即使法院想给照顾也照顾不了,只能是把官司打输,官司打输也基本上意味着这笔债务成了死账,企业应该获取的利润无法获取,甚至是赔本赚吆喝;(二)通过企业的努力企业终于打赢了官司,但是发现合作伙伴根本钱偿还债务,即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的法官也是无可奈何,如果到了这种地步,这笔债务也基本上可以算是死账了。谈到这个地方,好多企业可能说,这种经历挺多的,律师有没有防范的高招,根据律师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来看,此类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企业没有弄清楚合作伙伴的底细就贸然的与合作伙伴进行合作,合同虽然签订的没问题但是合同履行过程管理的有问题,往往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比合同的签订还要重要,成功的合同管理模式是,律师把一个合同从头跟进到合同履行完毕,所有的拿不准的法律问题及交易风险都要求律师出具意见。
试想一下,如果企业能够建立完善的合同制度,企业的死账能不大大减少吗?律师作为经常接触企业死账问题的专家,如果帮助企业建立了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能不大大降低死账产生的概率吗?给大家举一个我身边的例子,在中国有一个制造电梯的日本企业,名字叫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该企业的每一份合同签订时都需要律师审核让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每出现一个问题,都会让律师出具处理意见,这个没有本田、丰田、日立这些日本大公司出名的企业,在中国发展的速度非常快,基本上在每个省都设立了分公司,该企业死账产生的概率相对偏低,这在跟建筑行业打交道的企业中是十分少见的,也是难能可贵的。
以上谈到的几个问题仅仅是企业管理中比较常见的部分问题,每个企业都有每个企业的情况,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宗旨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为企业做好法律风险的防控工作,让企业尽量在法律风险方面少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