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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纠纷【管辖】
发布日期:2013-08-25    作者:110网律师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 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髙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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