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陌生人深夜上了司机庞先生的车,将其扎伤并把车抢走。事后庞先生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认为私家车改为运营“黑车”,增加了车辆风险。庞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此案昨日在东城法院开庭。
两男子深夜抢走捷达车
庞先生没有委托律师,他首先向法院讲述了事发经过:去年7月31日晚11时许,他驾驶着捷达车行驶到海淀区四季青桥北侧,两名男子趁他下车解手时强行上了车。行驶一段距离后,两人分别勒住他的脖子并用刀将他扎伤,随后两人将捷达车劫走。
事后,两名男子开着抢来的车还没等销赃,就因为事故而被迫弃车逃跑。事故造成庞先生的捷达车损毁,无法修复。
保险公司拒赔车辆损失
两名犯罪嫌疑人去年9月被捕,并于今年被法院判刑。但对于车辆的损失,法院并未处理。庞先生为此要求投保了车辆盗抢险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埋单,但保险公司拒赔。他为此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6.6万元的保险金。
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昨日解释称,庞先生投保的是私家车,拒赔是因为被抢劫时他正在进行“黑车”运营。因为经常搭乘陌生乘客,“黑车”遇到犯罪分子的几率要高于一般的家庭用车。《保险法》和保险合同都规定,车主没有将危险增加的情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对于因危险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是不负责赔偿的。
讲述有出入车主难自圆
对此,庞先生却不认同。“那两人强行上车,我很害怕,寻思着捎他们一段就得了。”庞先生强调自己始终没收钱。
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则拿出了警方的办案说明,“两名罪犯交代他们是以租车为名才上了庞先生的车。”
法院调取了庞先生接受警方调查时做的笔录,笔录记载两名罪犯曾问庞先生去不去香山,得到肯定答复后才上的车,而香山与庞先生家并不顺路。
对于这个反常举动,法官询问:“你平时也会让陌生人搭车吗?”庞先生稍加思索,“让,我就有这个毛病。”法庭上传来一阵笑声。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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