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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
发布日期:2013-08-04    作者:肖小勇律师
解读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
同居期间财产怎么样分割
 
现在很多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没有领结婚证,以为摆了酒席就算结婚了。到了闹“离婚”的时候却被法院认定为不属于夫妻关系,那么生活了几年或者十几年竟然不是合法夫妻,共同生活了那么久,财产怎么样分?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以上可以理解为以下几点:
1、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支持。
2、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其配偶要求解除对方与他人的同居关系的,法院支持并依法解除。
312点中同居期间的财产有争议要求法院分割的话,法院受理并依法分割。
4、同居期间孩子的抚养权争议可以由法院判决认定。
5、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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