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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纠纷案件举证须知
发布日期:2013-07-23    作者:林姜律师
一、权利凭证    (一)作品(包括未发表的)手稿、原件、原著、创作素材、史料;    (二)计算机侵权案件,提交软件源程序、目标程序及文档;    (三)著作权证明文件(包括计算机软件登记证明文件及作品发表的报刊、杂志、图书、网页等);    (四)合作的作品提供合作创作的协议等证据;    (五)证明作品完成创作时间的证据;    (六)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    (七)其他证据.        二、侵权证据    (一)被告侵权的时间、地点和证据,原告在举证期限内不能提供证据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二)原告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法院确定诉讼费用的负担比例,会充分考虑到当事人履行举证义务的程度,如果不能有效证明自己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则即使被告的行为被认定侵权,也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甚至不排除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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