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发布日期:2013-07-20    作者:110网律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认定工伤的范围,是指那些与工作有因果关系的伤害。在有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伤情形中,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但职工在工作 时间或丁作场所内,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伤亡、由于醉酒导致的伤亡,以及自杀、自残,与工作原因没有必然的联系,其后果应由个人承担,不属于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