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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郑州流浪美女 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发布日期:2013-07-19    作者:110网律师



   郑州流浪美女的遭遇让人同情。从她昔日的照片不难看出她曾经的辉煌。一个天之骄女何以沦落到如此田地?她的母亲联系不上,父亲明确地说不管她了,难道说子女在成年以后父母对子女就没有任何责任了吗?虎毒不食子,难道这位郑州流浪美女的一生就这么度过了吗?
   郑州流浪美女引人关注,在昔日的照片中,她身材高挑面庞姣好。据悉,这位女孩是曾在新加坡留学,成绩优秀多才多艺。父母在她小时候就离婚了。这位流浪美女与她母亲一般患有精神病, 救助站的人联系到她的亲人,但没有一个愿意收留照顾她,她父亲也明确地说不会再管她了。据称,女孩的前男友联系到记者,称与她在年初时因家人反对而被迫分手,并表示想要帮助他的前女友即这位流浪美女。
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通常说来,父母对已成年的子女没有抚养教育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如果能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不过,以上仅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的。
   我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通过)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可见,子女成年后,并不意味着父母可以一概而论地不再支付抚育费。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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