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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查办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通知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6-2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查办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是广告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是维护广告市场秩序的主要手段之一,尤其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精简了有关广告行政审批事项,广告监管的主要精力要放在查办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进行广告监测和市场巡查、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有关部门移送、上级交办,是发现虚假违法广告案源的主要渠道。2004年全省查办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587件,罚没款达278万元,比上一年查办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力度明显加大。但是,目前广告市场虚假违法广告现象仍然较为突出,广告违法率仍然居高不下,有的对发现的广告案源查处不积极主动,有的不进入行政执法程序,有时以责令整改的监管形式替代案件的查处工作,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正执法的形象,间接放任了广告违法行为。   2005年“打虚假 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开始,各地已陆续将我省“打虚假 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传达到基层广告监管机关和相关管理对象,并结合当地广告监管实际予以贯彻执行。各地要按照省局制定的方案要求,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切实查办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使广告违法率明显下降,使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最近,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04年12月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的41件违法药品广告,分别移送了当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现附录如下,请各设区市工商局对照自查,及时将案件查处结果报告省局商广处,反馈给移送单位。今后,省局不再将有关部门已移送的类似案件另行通知。各地要根据职能要求,积极主动查办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注意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搞好协调,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如查办的为药品、医疗、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请将处罚决定文书及时报送一份至省局商广处。省局将根据“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对各地工作进行考评。   附:2004年12月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违法药品广告清单(共41件)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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