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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程序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6-2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参保范围:全省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参保单位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并提供单位名称、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单位注册地址、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单位法人代表等16项基础资料。

  缴费基数的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0%的,个人和单位均以所在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个人和单位均以所在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办法,其中单位缴费为单位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为本人工资总额的2%。

  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费:凡参保单位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报销范围内的,须由单位将职工的有关材料交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支付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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