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出游全家意外身亡遗产如何继承
李先生来电咨询:他朋友吴先生一家人自驾车出游发生了交通事故,车上五人全部遇难,死者包括吴先生夫妇及孩子、吴先生的父亲及继母。吴先生是个独生子,他也只有一个孩子。吴先生及其父母名下共有五六处处房产。同时吴先生还是一个企业的股东。现在,他想知道,关于吴先生的财产该怎么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从本案中来看,我们应该推断吴先生的父亲及继母同时死亡,然后是吴先生夫妇,最后是吴先生的孩子。
值得注意的是吴先生的父亲和继母由于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所以,他们各自的财产归各自继承人分别继承。吴先生妻子的遗产归其孩子和父母继承,吴先生的遗产也由其孩子继承,孩子的遗产由其外祖父母继承。
特别提醒:交通事故猛如虎,而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大多是家庭中的顶梁柱,这些人的突然离世往往会造成家庭的分崩离析。因此,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人,他们除了将身前的事情安排的很妥当外,还应当将这种责任感延伸到他们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