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13-07-07 作者:
连会有律师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设立的公司未经登记,是否能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3
条第
2
款的规定,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相关法律知识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公司跨区(市)、县变更住所有何规定?
»
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
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律师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公司跨区(市)、县变更住所有何规定?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
»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