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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讲义: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
发布日期:2013-07-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民法讲义: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为了方便考生的复习,提高复习效率,以较短的时间取得更好的复习效果,小编整理出一些重点知识点的讲义,供需要的考生参考。本文重点讲述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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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讲义: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司法考试民法讲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司法考试民法讲义:民事法律事实

司法考试民法讲义:民事权利的分类

(一)自助

1.构成要件:①须为保护自己的请求权。包括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依其性质不得以自助行为实施救济。对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请求权或者依其性质不得强制执行的请求权(如提供劳务请求权)也不能实施自助。保护他人的权利,不成立自助行为,符合条件的可构成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②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并且如果不实施自助势必导致请求权难以实现或者无从实现。例如,债务人在国内没有财产而欲逃往国外,于其行将出国之时被债权人发现,债权人自可对其携带的财产予以扣押或者对其人身予以拘束。再比如,自选商场发现某人夹带未付款商品即将离去,附近又无警察可资求助,即属于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商场有权限制该人离去并从其身上搜出、取回未付款商品。③不超过必要的限度。具体而言,如果扣押其财物即可达到目的,则不得对财物加以毁损;如毁损其财物即可达到目的,则不得拘束其人身。无论如何,均不得伤害其身体。自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构成侵权行为。④事后必须及时请求公力救济。自助后,如不及时请求公力救济,不发生自助的效力,行为人将承担侵权责任。

2.自助的法律效果。自助具有违法阻却性,不构成侵权,其所加于债务人之财产、人身自由上的损害,自助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2002-3-16)一住店客人拒付房钱一早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答案】D

(二)紧急避险

1.构成要件:①本人或者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者社会公共财产遭受正在发生的“急迫危险”。②具有“避险目的”。即避险人主观上是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公共财产上之急迫危险而采取避险行动。③避险行为具有“必要性”。④避险行为具有“相当性”。紧急避险行为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一般指所加于他人的实际损害,不超过所避免的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

2.紧急避险的法律效果:(1)因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构成“避险不当”。由紧急避险人 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2)避险适当的,因避险造成的损害按照以下规则承担:①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赔偿责任。引起险情的人是否具有过错,在所不问。②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又受益人适当补偿。

(2007-3-18)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对丁的损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应由甲、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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