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认定工伤:下班回家被撞伤
发布日期:2013-06-23    作者:孙心远律师
    蒋女士下班途中遇车祸被撞致残,向其所在单位酒店申请工伤却不被理睬,蒋女士只好自己到有关部门做工伤鉴定并申请了劳动仲裁,没想到刚拿到工伤的仲裁裁决书,却被单位告上法庭。   近日,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一审驳回原告酒店的诉讼请求,判令酒店向被告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等共计17.4万多元。
  法官庭后表示,蒋女士虽然是在下班途中遇车祸受伤,但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非职工本人主要责任,这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标准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酒店应支付蒋女士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官提醒,劳动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索赔。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