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市江北区故意伤害案辩护案例
2013年宁波市江北区故意伤害案辩护案例
宁波刑事辩护律师 甘忠良
2012年5月14日,宁波市江北区洪塘镇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代某及家人因生活琐事与同在洪塘镇打工的老乡发生矛盾,遂找来亲戚教训一下老乡,但这些人失手将人打死。2012年12月10日,代某及妻子吴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代某近亲属找到甘忠良律师,委托甘忠良律师为代某进行辩护。接受委托后,甘忠良律师迅速与办案警官取得联系,会见当事人。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后,又迅速复印了案卷材料,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并会见当事人,与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2013年3月14日,该案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甘忠良律师团队从被告人代某在本案中的具体犯罪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家庭情况特殊及被害人存在过错等不同方面为其辩护。2013年5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代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