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诉讼离婚时还没准备好证据怎么办?
经常会遇到心急如焚的当事人找到本律师,开口便说自己被配偶起诉离婚了,可是自己对诉讼离婚一无所知,也不知道该准备什么证据。对于这种情况,本婚姻律师通常建议其先要想好自己想要什么:是同意离婚?还是不同意离婚?同意离婚的期望条件和证据是什么?不同意离婚的话又有什么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当事人考虑清楚这些问题后,本离婚律师就要根据具体案情制定诉讼离婚的策略,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收集证据。作为一名专业北京婚姻律师深知一件离婚案件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据,再有就是在法庭上的应诉技巧与经验,而取证工作是繁琐费时的。有的离婚被告不懂诉讼程序,在法官通知其被起诉后放弃了15天的答辩期,这就会被法官直接安排在近期开庭。可想而知,取证的时间没有了,案子怎么能打好呢?
如果出现上面的局面也不必太慌张,化解办法还是有一些的。建议大家首选的办法是合法地利用诉讼法律关于管辖的规定,即无论处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是否有权力审理,都先向其提出管辖异议,进而把案件拖入处理管辖问题的程序中,暂不进行实体审理。这样就能给自己留出些时间完成你离婚诉讼的证据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