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民法物权法:占有的分类
发布日期:2013-06-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民法物权法:占有的分类。占有的分类司法考试民法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司法考试名师讲义:无因管理的构成

司考民法名师讲义:不当得利的构成

司法考试物权法名师讲义:物权的概念

司法考试名师讲义:物权变动概述

 

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立足于心态,不考虑真正权属
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人与物之间,是否有其他占有者介入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考虑真正权属,不考虑心态
无权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不知为善意;明知或有所怀疑为恶意

 

【例题·单选题】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2005-3-7)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答案】B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