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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3-05-28    作者:110网律师
一、财产案件收费:
争议标的
比例
诉讼费用
1万元以下
 
50
1-10万元
2.5%
50+1万以上的部分的2.5%
10-20万元
2.0%
2300+10万以上的部分的2.0%
20-50万元
1.5%
4300+20万以上的部分的1.5%
50-100万元
1.0%
8800+50万以上的部分的1.0%
100-200万元
0.9%
13800+100万以上的部分的0.9%
200-500万元
0.8%
22800+200万以上的部分的0.8%
500-1000万元
0.7%
46800+500万以上的部分的0.7%
1000-2000万元
0.6%
81800+1000万以上的部分的0.6%
2000万元以上
0.5%
141800+2000万以上的部分的0.5%

二、案件执行费:
争议标的
比例
诉讼费用
无执行金额
 
50-500
1万元以下
 
50
1-50万元
1.5%
50+1万以上的部分的1.5%
50-500万元
1.0%
7400+50万以上的部分的1.0%
500-1000万元
0.5%
52400+500万以上的部分的0.5%
1000万元以上
0.1%
77400+1000万以上的部分的0.1%

三、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四、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五、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六、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七、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
八、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九、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十、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十一、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十二、保全费:
1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1%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十三、申请支付令: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十四、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
十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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