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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手术进行一半医生竟说无仪器治疗致两岁女童死亡
发布日期:2013-05-27    作者:110网律师
两岁女童因先天性心脏病到医院进行手术,手术两个小时之后医生竟然告知其父母医院没有仪器,不能做手术,只能将刀口缝合后转入重症监护室,两天后女童死亡。其父母张某夫妇认为医院在给女儿做手术时疏忽大意导致手术失败,女儿死亡。为此,张某夫妇将医院告上法庭,6月7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成功调解了此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医院赔偿张某夫妇各项费用共计10万元。
张某夫妇诉称:女儿张佳(化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2010年3月21日,他们慕名来到某医院就诊。后被接诊的杨医生确诊为法洛氏四联症,安排张佳2010年秋后到医院手术。
当年10月7日,张佳住进了该医院,被安排到10月25日进行手术。
10月24日,张某夫妇与医院签订了手术协议书,并且按照院方要求交了4万元的手术费用。第二天早上8点,张佳被推进手术室。10点左右,杨医生突然告诉张某夫妇:张佳的手术不能做,医院没有那种仪器,要将刀口缝合,等刀口愈合后由他联系到北京做手术,并且许诺,到北京能做好。随后张佳被转入重症监护室。
27日凌晨3点半,医院突然告诉张某夫妇“张佳在抢救”,不久医院就通知“张佳死亡”。
自女儿进入重症监护室直至死亡,张某夫妇都没有见过女儿张佳一面,他们对女儿的突然死亡不能接受。后他们要求查阅复印病历,但是遭到医院的拒绝,直到10月29日,张某夫妇才拿到了病历,他们发现病历记载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
后经司法鉴定:医院医疗过错的参与程度拟为45%-55%。
主审法官了解案情之后,从法理、事理、情理各个方面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成功调解了此案,妥善化解了这起医患纠纷。
主审法官说,近年来,医患纠纷案件的数量呈不断上升的趋势,由于医患双方的沟通不能有效的进行,医患关系比较紧张,医疗纠纷一般都难以调解,自己最近连着调解了两起医患纠纷,深感调解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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