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成功案例李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审查起诉阶段不予起诉
根据公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李某,自2009年1月起到2012年期间在湖北某某物质再生利用公司黄石市分公司担任会计期间,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涉案金额达6000万余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公安机关以移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本辨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的李某对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不知情,没有参与犯罪的预谋,也没有参与获利,仅利财务职务行为,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经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检察院向公安机关作出了建议不对李某追究刑责,建议不起诉的司法意见。近日,李某以检察院不予起诉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