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义务代理)
案情介绍:陈某于2010年1月在上海某车行做销售加修理工,月工资4500元。陈某做到6月时候提出回老家,但是老板不给工资和押金,共计6000元。
律师代理;
陈某找到我时候,说走司法程序。我告诉他,涉及标的额较小,自己还要出律师代理费及诉讼费,且陈某无劳动合同,工资现金发放,故走司法途径较复杂。我建议陈某回去和老板谈工资的事宜,同时录音,另让老板出具欠条一张,写明数额及付清日期。陈某按照我要求都做好,但是老板未在承诺日前发放工资。
协商结果:
拿着欠条和录音我们找到老板,要求马上发放工资,否则一向法院起诉,二是向劳动部门投诉,三是向工商部门举报私刻假章,四是向税务部门举报开假发票。最后老板分文不少的支付了陈某工资。
案件提示:
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需要走司法途径,该案如果走仲裁程序,需证明陈某是车行员工、需证明每月工资、收取押金收据(陈某早已丢失),这些证据很难举证。但,如果先准备证据在协商,不管在时间上还是效率上都占优势。至于该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未缴纳社保都可主张,但陈某放弃这些主张权利,律师应尊重当事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