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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问题
发布日期:2013-05-22    作者:110网律师
问题之一:法律防范意识不足
英国一家叫路伟律师事务所的调查表明:中国企业至今没有认识到法律风险事前防范比事后补救更重要。调查数据显示:中国企业为法律事务所支出的平均费用仅占企业总收入的0.02%。与此对应的是:美国企业投入法律事务方面的费用标准基本是企业总收入的1%。也就是说美国公司投入到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费用是中国公司的50倍。
中国这种法律防范意识的不足更多地体现在广大民营中小企业中。至今仍有不少企业家认为法律离自己很遥远,认为自己做的是合法生意,不偷不抢、不偷税漏税不欠国家一分钱,法律跟我没多少关系。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而法律就是关于竞争的规则。企业想要在竞争中获胜,必须熟悉竞争规则。现在这些规则已经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如果你不关心哪些规则与你和你的企业有关,也不找知道规则的法律人士帮忙,难保什么时候会因为违反规则付出经济的代价甚至自由的代价。所以,一个成功的企业,肯定是个善于运用法律规则的企业,而一个聪明的企业家,应当是一个知道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企业家。
问题之二:没有建立应对法律风险的专门机构
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专门机构可以是由内部专职人员组成的法务部门,也可以外聘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二者兼而有之,这个专门机构人数和规模的大小应当视企业的规模而定。规模大、法律业务多的企业应当设法务部门,规模小的请一至两名律师当顾问就够了。但无论如何,这个机构和人员必须设立,除非企业负责人本身就是法律界人士,有过硬的法律功底和充足的时间。企业建立了这个专门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就相当于安装了一个法律“防火墙”,或者说类似于一套杀毒软件,它是企业的风险警报器。如果企业根本没有这类机构或人员那就太危险了。
从目前来看,民营中小企业的法律机构和人员缺口还是比较大。因为国有企业按照有关法规必须要配备有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规模大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也都有了自己的专职法务人员,而中小企业可能因为觉得成本太高或意识不够,这方面做得不太理想。依我看来,中小企业最适宜的做法是外聘律师当常年法律顾问。因为中小企业的法律事务毕竟不多,让一个比较优秀的法律人才专门为你一家公司服务,无论是薪酬还是事业成就感都满足不了他。招个法律层次不太好的人来做,起不了防范作用,有可能还要坏你的事。这时,最理想的办法就是外聘一个合适的律师当常年法律顾问,这样既能节约成本,又能让专业人士为你所用。
问题之三:风险预警机制没有发挥作用
当然,也有企业虽然已经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已经配备了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但最终还是遭遇到了法律危机。这往往是因为风险预警机制没有发挥它应该起发挥的作用。要使风险预警机制真正防范法律风险,必须建立在相关法律人员熟知公司状况的基础之上。如果重大合同不经律师审查,公司决策律师不知情,重大谈判律师不参与,怎么保证没有风险不出事呢?
这里我举一个真实的案例。去年十月份我曾经去海淀看守所会见过一个朋友,这个朋友是一家从事电子商务行业的老总,因为涉嫌诈骗罪被抓起来了。他两年前曾经是我的法律顾问客户,我记得当时他公司需要我处理的法律事情实在太少,他也不像其他顾问单位那样经常找我,更不需要律师一周去个一两次。老实地说,除了处理与另一家单位因经销代理合同产生的纠纷以外,我没有提供任何法律服务。有时我也问他公司有没有事情,他总是说业务一切正常,形势一片大好。后来服务期满以后,某某老总问我要不要续签顾问合同的事情,我就主动说你们公司的事情太少了,你们请律师是为了解决纠纷参加诉讼,这不是常年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要是有了案子再另请我打官司吧。
没想到一语被我言中。顾问服务结束后的二年,也就是去年十月份我突然接到这位老总的妹妹打来的电话,他妹妹声音里带着哭腔说:“臧律师你快来吧,出大事了,我哥哥被抓起来了,他们公司的其他高管也全部被公安局抓起来了!现在只有律师才能见到他,你快来吧!”
很快我就办好了律师会见手续。在看守所的会见室里,某某老总经过了八、九道重重门禁后被带到了我的面前。经过交谈,我了解了一些基本情况,他们公司这次犯事是因为他们销售了一批价格比较贵的奥运纪念产品,其中有奥运银制图章。虽然现在人人都知道奥运产品享有知识产权保护不是谁都让卖的,但他们开始做网上销售是奥运产品刚上市的时候,根本没想到后果有这么严重。这批货是从他们从北三环马甸邮币卡市场进来的,虽然有正规的进货发票,仍然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另外,他们也不知道国家对金银产品也实行特许经营,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营销。不仅如此,侦查机关还发现他们所谓的银质徽章含银量极低,涉案的数额不小,认为这不是一般的商业欺诈行为,而是涉嫌诈骗罪!这样他公司的这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三部法律,关于奥运知识产权的规定,关于金银管理制度,以及《刑法》的规定。因为高管统统被抓,公司立刻陷入瘫痪状态,后来公司被判刑的有三个人,我的这位老总朋友因为是直接负责人,判了五年,定的是非法经营罪。这个代价实在是太惨重了,如果他之前问一下律师,也许就简单的几句话就能免去这场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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