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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三年宣告百起案件116人无罪
发布日期:2013-05-19    作者:王振兴律师
针对媒体最为关心的李怀亮案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表示,杜绝冤假错案,必须牢牢把握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在李怀亮案件中,法院在没有发现真凶、“亡者没有归来”的情况下,以证据不足为由依法宣告李怀亮无罪,这就是贯彻无罪推定原则,按照疑罪从无来判决的,这是法院在付出巨大代价、经历惨痛教训后在思想认识上所取得的重大进步和成果,因此,河南法院要倍加珍惜并把这一成果真正巩固下来,坚持下去。
同时,针对在李怀亮案件中,法院在此次庭审和判决中确实存在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张立勇指出,李怀亮案件中法院虽然在最关键的判决环节把住了关,但仍然受到媒体的质疑,原因就是在案件存在很多疑点、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没有第一时间宣告李怀亮无罪,而是多次发回重审、退回补充侦查,导致李怀亮被长期超期羁押。新刑事诉讼法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刑诉法典,是我国民主与法制进程的一个里程碑。吸取李怀亮等案件的教训,今后法院要做好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格执行被告人羁押期限的规定、严格控制发回重审次数、严格贯彻新刑诉法规定刑事证据认定标准这四项工作。
在研讨会上,李怀亮案件的审判机关,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表示,在案件中,被告人被叶县法院和平顶山中院羁押 12 年之久,引起社会热议,教训极其深刻。其中,首先是对“疑罪从无、程序正义”等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坚守不牢。其次是办案人员工作马虎,审查证据不严,审委会把关不严。再次是公安和检察机关重配合轻监督。
据了解, 2010 年 5 月赵作海错案被发现和纠正后,河南省高院痛定思痛,先后实施了严格证据审查标准、在全国率先落实错案终身问责、探索建立新型合议庭制度等一系列新举措。从 2010 年起,河南省法院对二审及各中院报请复核案件,因证据问题发回重审 401 件,依法改判 175 件。此外,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案件的核准率一直保持在 8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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