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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从罪名及经济赔偿方面入手效果明显
发布日期:2013-05-19    作者:110网律师
被告人是故意伤害案中伤害人之一,被告人应朋友之约,在酒店门口,共同将被害人打伤,不治而亡。本律师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有其个人以往病史,及饮酒醉酒的当时状况,且被告人与被害人身体并无接触,从寻衅滋事的角度进行辩护,并在庭审后积极做当事人家属的工作,进行了适当的民事赔偿及交付罚金,最终被告人在判决书生效后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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