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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新纠纷” 卖房拿钱户口却赖着不迁
发布日期:2013-05-13    作者:110网律师

“二手房买卖新纠纷” 卖房拿钱户口却赖着不迁
据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统计,2003年1-12月,上海二手房交易面积同比增长97.7%,二手房的价格也直逼新房。与此同时,二手房纠纷也与日俱增。记者昨日从上海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去年消协共受理各类二手房纠纷606件,同比上升100%。
过去的一年,二手房买卖中出现了不少“刁钻”的新问题、新纠纷和新难点,有些矛盾由于法律空白、管理缺失等原因,还一时无法得以解决。本报从今天开始将连续推出系列报道,一方面希望让市民有所借鉴,另一方面也期待着在新的一年中,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能得以更加完善,以保障二手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好不容易买了套二手房,准备搬进去时才发现,上家竟然未将户口迁走,购房者的户口自然也无法迁入。目前,类似的户口纠纷正在成为二手房买卖中的“大热门”。
去年7月,刘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位于本市长宁区的一套二手房,可等到8月,拿到房产证后,刘先生才发现,原房主居然还没有将户口迁离,连家具等物品都还留在屋内未搬走。刘先生从中介处得知,原房主拿到房款后,已不知去向,而公安部门在原住户未迁走户口的情况下,也不同意刘先生迁入户口的请求。
无奈之下,刘先生只能将从未谋面的原房主告到了法院,要求其搬走家具,迁走户口。长宁法院在原房主缺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要求原房主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迁离该房。
刘先生遇到的难题,并非绝无仅有。购房者的户口不能顺利迁入,甚至会影响到子女入学等后续问题,麻烦无穷。
提醒购房人如何自我保护
购房者应在签订合同时,不仅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购房者损失等,使售房者不能拖延户口迁移日期,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此外,在交割房款时,还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查阅原房主户口情况,确定对方已迁离户口,再做最后交易。
链接一不适户口两大主因

为什么卖了房还不愿迁户口?记者采访了几位法律、房产界人士后,发现户口纠纷的产生主要有以下情况。
一是延期迁离上家刚买好期房,已将原来的房子卖出,当时双方约定,等上家拿到期房的房产证后,才将户口从旧居迁走,但期房因为种种原因延期交房,导致二手房购买者迟迟不能迁入户口。
还有一种是拒绝迁离上家搬离到郊区,将市中心的房屋卖出后,希望户口留在市区,便拒绝迁离。
链接二法院难受理公安难处理
据记者了解,由于法律对此并无详细规定,故给有关部门解决问题也造成了不小的困难。
长宁法院民三庭庭长王俊告诉记者,在二手房买卖中,户口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理,因此法院对仅涉及户口问题的诉讼一般不予受理。
“如果找不到原房主,即使法院判其迁离,我们也不可能将他的户口直接迁走。”一位基层民警告诉记者,“这样的事处理起来非常麻烦,唯一的解决之道,就是找到原房主,要求其将户口自动迁离,否则把他的户口迁出来,能放到哪里去呢?”
即使找到了原房主,如果其不愿将户口自动迁离,那么这个纠纷还是无法解决的。如果将原房主的户口强行迁出,任其四处漂移,将导致此人无法享受社会福利、医疗保险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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